【www.yscs9s.com--大课堂】
质检对小作坊设限,说到底是一种市场歧视,无非是想把该由自己承担的一部分管理成本,转嫁到无力和他们博弈的小作坊头上罢了
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了一份名曰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意见》的文件,提出了三项基本的监管制度,其中一条让人感到非常奇怪:限制由“小作坊”生产、加工的食品销售范围,不得超出县级行政区域,严格限制在商场、超市销售(7月12日中国新闻网)。
不让“小作坊”生产加工的食品进入商场、超市销售,其不言而喻的逻辑前提是它们加工、生产的食品存在质量、卫生问题。但是,不让它们进入市场、超市,这些问题就不存在了吗?质检部门对不安全食品不是严格查处、力求根治,而是只求把它们逐出主流市场,眼不见心不烦,这不是掩耳盗铃又是什么呢?
进一步说,质检部门先入为主的把“小作坊”加工、生产的食品都视为不安全食品,对它们是很不公平的,是一种有罪推定。不错,“小作坊”加工、生产的食品出问题的比例是高一点,但大的食品企业也绝非白璧无瑕,比如前一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“苏丹红”事件,主角就是两家国际食品巨头,谁又能把它们赶出超市呢?
无论质检部门的主观动机如何,这条规定如果被不折不扣地执行,其客观效果却只有一个,那就是保护垄断,帮助大的食品企业打压潜在的竞争对手。因为“小作坊”加工、生产的食品如果无缘被摆上商场、超市的货架,那它们就永远无缘被主流消费人群所发现和认可,也就永远失去了做大做强的可能。其实,现在一些著名的食品品牌,如北京的烤鸭,天津的狗不理,上海的冠生园等等,无一不是从“小作坊”发展起来。我们不难想见,如果这些品牌在创业阶段就遇到这样不问青红皂白的规定,那我们今天可能根本就无缘知道它们。
质检部门的这一规定,说到底是一种市场歧视,因为市场主体无大小,只要是合法经营都应该是被一视同仁,其市场地位都应该是平等的。“小作坊”加工、生产的食品能不能进商场、超市,这完全是小作坊们和商场、超市之间的自由契约问题,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质检机构根本就无权去干预。质检对小作坊设限,无非是想把该由自己承担的一部分管理成本,转嫁到无力和他们博弈的小作坊头上罢了。
本文来源:http://www.yscs9s.com/jiaoyu/112106/